外卖飞侠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车 » 新手上路 » 交强险费率3月起与酒驾联动 累计上浮不超60%

交强险费率3月起与酒驾联动 累计上浮不超60%

有 151 人浏览 日期:2019-05-24   来源:互联网 进入发布者【商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文章摘要: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据介绍,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消息称,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球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害。因此,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文章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某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删除。
本网站联系方式:电话:0595-28808005,QQ:1193379199,【违规举报
[ 学车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排行榜

  • 本月
  • 本周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中国汽配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友情提示:交易有风险,行事需谨慎。付款前请先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