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于英杰)即日起,车主领到新车号牌后,要由民警专人负责免费指导或安装,不得自行处置。汽车号牌架上有4S店名称、电话,但不遮挡号牌字符,交警不得处罚。受条件限制车牌底座上只有两个孔的就装两个固封帽,不得强制加装固封装置……日前,省公安厅发出紧急通知,就新交规实施后汽车号牌安装使用中的一些新问题,作出澄清。
据了解,新交规实施后,个别车主因车牌白线被金属外框遮挡而被记了12分,省内个别地方甚至要求所有的车辆必须重新更换号牌的安装装置,引起开车人的不解。省公安厅在紧急通知中明确,即日起,各地必须安排专人免费指导或为新领号牌的车辆安装号牌,不得将号牌及固封装置交由车主自行处理,严禁强制推销或限制车主使用号牌安装装置。
对现有的号牌安装装置,省公安厅表示,凡是安装使用可拆卸或可翻转号牌架的,依法必须予以拆除并依法处罚;对已安装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不足5mm、但没遮挡号牌字符、不影响号牌识别的,不得强制要求重新更换号牌架,等到更换号牌时一并更换。有的车牌底座只有两个孔,只能安装两个固封帽,受条件限制无法安装4个固封帽,这种情况下,交警不得强制加装固封装置。
对机动车号牌安装使用行为的处罚问题,省公安厅明确三种情形不得处罚。一是对非人为故意造成机动车号牌污损的,要求开车人现场清洁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可识别,不得予以处罚。二是对机动车号牌已有2个完好固封装置的,以及号牌架未遮挡号牌字符的,不得予以处罚。三是对非人为故意破损造成号牌字迹不清的,应责令车主或驾驶人及时更换号牌,不得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