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之一Pm2.5的成因中,汽车尾气的贡献率达到了20%。笔者昨天从连云港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从源头减少汽车尾气排放,该市环保与交通部门联手“出大招”。
从10月10日起,启动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简称“I/M制度”),凡是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环检结果超标的机动车,需到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按照国家规定,达到一定年限的机动车,在车辆年检时必须要通过汽车尾气检测后才能上路。过去,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车主往往通过各种造假手段或者花钱找“黄牛”蒙混过关。最终结果就是车主花了不少钱,尾气检测也顺利过关了,但没有解决尾气超标的问题。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是目前诸多城市雾霾形成的原因之一。而以后,这种“假治理”的行为在连云港行不通了。
按照省统一部署,经过环保部门和交通部门前期精心准备,10月10日起,我市将启动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简称“I/M制度”),制定业务流程,凡是在汽车环保检验机构环检结果超标的汽车,需到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我市将实现汽车排放检测线站(简称“I站”)和排放维修治理站(简称“M站”)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放超标治理和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对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具有重要作用。”市环保局大气处工作人员李秋潼告诉笔者,今年截至9月底,我市进行汽车尾气检测的汽车达到了18.9万辆,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Pm2.5的成因中,汽车尾气的贡献率达到了20%,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目前,全市共有汽车排放检测线站20余家。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实施后,环保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汽车,车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护站进行维修。维护站则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对汽车进行维修,维修竣工后,通过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时上传维修记录和数据,车主凭维修结算清单到排放检验机构复检。排放检验机构通过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管理信息化平台维修竣工信息后才可以对车辆进行复检。对经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得出具尾气检测合格报告。
连云港市运管处维管科科长武明介绍,目前,我市具备资质的排放维修治理站共有16家,其中市区7家,赣榆区及三县9家,交通部门将根据相关条件,积极引导信誉良好的整车维修企业和快修企业申报排放维修治理站,扩大覆盖面,满足广大车主尾气治理的选择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