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煤炭工业厅、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出台《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实时监管,实现补贴精准发放等。同时,鼓励充电服务单位实现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的双向互动,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充电预约等服务。
分两个阶段实施:
1. 开展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2018-2022年):建设一批智能化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智能化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化服务提升工程、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
2. 全面发展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产业(2023-2035年):完成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工作,保证多元互补为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系统与传统的集中式能源系统深度融合。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建立健全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关键技术和关键装备实现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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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一)推进能源生产设施智能化改造
1.加强煤炭生产设施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智能化改造。
2.加强煤层气生产设施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智能化改造。
3. 推进智能电厂建设。
(二)推进能源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
1.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建设。鼓励充电服务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査询、充电预约、费用计算等服务。开展电动汽车运行及充电设施运营情况大数据分析,政府通过平台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实时监管,实现补贴精准发放,为充电网络规划提供支撑。研究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参与削峰填谷,构建人——车——桩——网协调互动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与商业模式。
2. 推进智能建筑发展。
加快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步伐,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楼宇自控系统,实现风、水、电智能化控制;研究综合能源和智能建筑集成技术,将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天然气网、建筑节能等相结合,实现冷、热、电三大能源系统整合优化运行。
3. 推动化工厂智能建设。
支持化工厂生产企业智能化建设与示范,通过智能生产过程系统监测、智能互联互通、智能生产资源管控、智能质量过程控制、智能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进行产品仿真、生产仿真、综合优化、远程诊断、协同制造、智能运营,形成以数字化交付为起点,并将数字化贯穿设备运行、检维修、改造、报废的全生命周期,在实现生产装置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
(三)推进能源储运设施智能化改造
1. 推动储能产业发展。
2. 做好电池回收利用。
3. 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4. 加快建设智能变电站。
5. 加强智能配电网建设。
6. 创新发展智能电网技术装备。
7. 创新发展智能电网商业模式。
8. 全面提升新能源控制运行能力。
9. 融合多种技术建设能源信息网络。
10. 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互动应用体系。
整合电网企业数据和用户用电数据,开展基于“互联网+”用电互动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电力服务与社会公用事业服务融合桥梁,推行停电信息在线查询、客户故障在线保修等服务,不断提升电力服务保障水平,充分满足“互联网+”背景下用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11. 开展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大力发展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移动式新能源终端”,促进电动汽车入网技术(V2G)应用快速拓展。综合集成能源存储数据、能源消耗数据、具有时空标志的能源供需侧数据、智能终端(智能家居、电动汽车等)随机实时数据等基础信息,增强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中心为企业提供创新知识和能源数据的开放共享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