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同期内,出租人对车辆的维修负全责。
这种商业模式是指承租人的月租金包含车辆维修服务的商业模式。
这种商业模式对出租人有两个好处:1。标准化管理。所有车辆均按公司统一规定进行保养,操作相对简单。车况有保障,二手车残值较高。如果客户中途终止合同,公司将损失更少。2.易形成规模效应,易与合作维修企业协商,可降低维修成本。
这种商业模式对承租人具有优势:1。车辆维修质量有保障,合同期满后二手车残值较高。无论是使用还是出售,承租人的车辆价值都可以提高。2.出租人将定期提醒承租人维护和协助维修过程。对于大多数新车主来说,它可以减少由于忽视车辆维修而造成的麻烦。
二.承租人完全自行决定车辆的保养。
租户完全决定了车辆维修的商业模式。一般出租人是金融业的背景。它主要是提供金融服务,尽量减少出租人的售后服务,相当于变相的贷款服务。
这种业务模式的优势在于出租人:1、减少售后服务内容,注重提供金融服务。2.客户易于接受,并能提前开展业务。
这种商业模式对承租人具有优势:1。自主选择维修服务的企业自主性强。
三.承租人必须将企业指定给出租人,并按照制定的项目进行维护。
这种商业模式属于第一种模式的弱化版本。承租人必须按照指定的项目到指定的企业进行维护,不提供提醒、协助和其他服务。
四是出租人向承包企业推荐维修。
这种商业模式指出,承租人在当地签订了合作车辆维修企业,但不是强制性的。
这种商业模式对出租人的优势:1。管理更加人性化,考虑到一些客观问题,如客户不在合同区域使用,不强迫承租人按要求维修。2.因为出租人统一维护企业议价,可以降低承租人的维护成本,有利于吸引客户。
这种商业模式对承租人的好处如下:1。维护时间和项目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合理安排。2.由于出租人作为大客户签约维修企业,可以降低维修成本,节约成本。